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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的时候看春晚,本来自己就是营销人,很在意里面的赞助商和广告主。结果真倒好,有钱你往那地方使使哪,愣是没见一个中国的IT界公司去春晚混一混!至于说IT型公司有没有这个必要在春晚赞助广告,我不太明白了……但我觉得赞助一下应该效果比你普通地方的效果好罢?春晚的收视率多高? 互联网在电视上打广告应该是马云开的先河罢!最近在看电视的时候经常看到3158创业网的广告。其实这种史式广告(史玉柱式)已经基本告一段落了。同样的营销方式用的多了也就没什么创意了。更何况你又不是卖保健消费品,用完还要买! 我算是个比较资深的网民,有了互联网影音以后,便很少看电视了,因为广告太多了……但春晚的时候不照样LOOK电视嘛!电视观众本来就比网民多,何不抓一下这个市场呢?非得传统行业才可以么?呵呵,嗯。有实力的公司不妨去试试哦,虽然费用贵的要死。 看到好多的广告里面提到好多的明星,说什么影视歌三栖明星。虽然这个概念被谈了好久了,但却真的很令人思考。现在的艺人亦越来越多元化,高整合,尽可能的提高自己的知名度,甚至各种各样的炒作!互联网是不是也应该更加多元化,高整合呢? 既然扯到这个话题,那么就从明星这里谈起。有太多明星走上星途是靠的一部文学类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。象最近的大片《集结号》、《投名状》等!浅意识里说明,小说、电视剧等传统类媒介,至今的影响力仍然非同小可。互联网做为一个新兴的媒体,面临着更深度的普及与发展,与这些传统的媒介是竞争对手的关系。营销学里面讲:把竞争对手应该称为合作伙伴,以实现双赢的局面。是不是互联网也应该与这些媒体合作呢? 现在的互联网有好多方面还是在靠的是传统媒体的支撑,与其等待机会不如创造机会,找个人做个形象代言人?还是一同合作,投资/赞助一部电影电视剧?要不干脆更厉害点出本书,写个小说改编成电视剧一举好几得。呵呵,虽然有点离谱,但可以按这个思路去思考一下,说不定会有新的发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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